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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運法令制定(三)

海軍特別黨部呈請廢止引水章程並規定凡非中國人不得充當引水人,引水人考試條例規定應考人以中華民國人民為限,上海市商會等呈請制定引水法規,{#張子聰#}等請廢止非法引水人員考試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6/25
  • 相關地點
    江蘇-上海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交通法令/水運法令
  • 相關人員
    張子聰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6/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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