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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政法令制定(八)

行政院長張羣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函復官軍電報因保密關係必須分段拍發字數總和不超過官軍電報限制及收費劃一辦法規定之字數為原則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1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交通法令/電信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4/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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