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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令制定(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有關函為據行政院轉送交通部重擬郵政法草案等件經決議郵政法原則照審查修正通過一案奉批令立法院照辦並令行政院知照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12/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交通法令/郵政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12/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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