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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令制定(一)

立法院呈國民政府為遵照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修正郵政儲金匯業局組織法第四及第六條條文經本院議決通過等將恐組織法全文與修正之交通部郵政總局組織法一併公布施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02/2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交通法令/郵政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2/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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