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大學區制暫行條例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上海市政府南京市政府有關大學院呈行為修正試行大學區制省分特別巿教育局暫行條例一案已交由大學委員會核議奉諭分函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4/0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教育法令/學制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4/0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