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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逆產管理法令(二)

行政院秘書處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有關調查營產暫行規則城基一項與先前議決者不符經決議交軍政部修正該規則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12/0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公產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12/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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