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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事業短期長期公債條例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等關於建設委員會為擴充首都及戚墅堰兩電廠並建設淮南電廠擬請續發電氣事業公債六百萬元擬具公債條例草案及表件請賜核准指令祗遵一案奉諭交行政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5/1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公債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5/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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