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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政業務法令

國民政府秘書長連聲海函財政部據安徽省政府呈復關於財政部提議救濟湘鄂皖贛鹽荒擬具運銷食鹽辦法一案業令所屬一體遵照辦理等請奉諭函財政部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2/0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鹽務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2/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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