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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管制法令(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及行政院關於進口貨物原產國標記條例規定請准酌訂補充辦法一案經決議交立法院審議請查照飭遵一案奉批令立法院遵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4/2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關政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4/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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