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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鄉剿匪法令(三)

國軍編遣委員會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安徽省政府呈為國軍剿匪暫行條例關於剿匪伕雜費章程核與總部奉發魯豫皖蘇四省剿匪條例開支費消納辦法不同乞示一案已逕復該省府按照該項章程辦理函復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2/2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國防法令/國防法令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1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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