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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荒救濟辦法(三)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關於議決由政府辦理之救濟水災辦法七項請擬訂具體規劃迅即通令施行案除第六項現正擬具辦法外其餘各項均已由府分別令行遵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8/2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救濟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8/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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