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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荒救濟辦法(二)

國民政府訓令直轄各機關為全國官吏及國營企業職員公立學校教職員公立教育機關職員扣薪賑濟水災辦法經提會決議照辦令仰遵照並飭屬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8/2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救濟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8/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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