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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管理法令(二)

行政院長譚延闓呈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據北平市政府電呈請於寺廟管理條例未施行之前由該市先行制定單行章程等情仍呈請令催立法院速將前項條例核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1/0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內政法令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11/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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