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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黨政委員會暨分(區)會組織法令案(二)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為通過調整黨政委員會暨分會區會職權辦法及戰地黨政分區會黨政總隊組織規程及規定重建區黨政分會權限劃分辦法等三案函復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5/2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5/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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