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戰地黨政委員會暨分(區)會組織法令案(一)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密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戰地黨政軍聯合辦事處組織條例經奉批條例改為規程及修正第十一條案請轉陳分別飭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3/2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3/2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