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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鄉剿匪機構組織法令案(二)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行政院為河北省清鄉總局組織規程辦事細則與清鄉條例第六條稍有出入等奉批照准由院轉飭知照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2/2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2/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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