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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政府權限劃分

行政院長譚延闓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湖南省政府呈為劃分國地收支標準案懇請將鹽稅各項附加按月劃分省庫並將前由地方款內墊付軍費等分別撥還以維持現狀一案已令行財政部查核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1/1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行政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11/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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