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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不兼薪辦法(二)

國民政府文官長吳鼎昌通告本處各局室等為遵照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職及總檢討會議專一權責取締兼職各規定切實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1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主計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1/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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