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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不兼薪辦法(二)

監察院長于右任呈國民政府為公務員兼職不兼薪辦法規定適用範圍自治人員及學校教師是否包括在內請鑒核示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8/0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主計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8/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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