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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不兼薪辦法(二)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國防最高會議秘書處等為審計部呈各機關聘任人員兼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除按月支領參政員公費外具聘任職奉薪能否兼領一案函達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10/1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主計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10/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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