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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不兼薪辦法(一)

國民政府令政務官不得兼薪事務官不得兼差職,{#張定璠#}等呈請解釋兼差兼薪範圍,{#程起陸#}電請停止山西等省政府參議兼駐京通訊處薪金,{#王汝翼#}呈請照國務會議規定認可兼新疆駐京辦事處副處長,公務員兼職不兼薪辦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10/1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主計法令
  • 相關人員
    張定璠;程起陸;王汝翼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03/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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