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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法令制定(二)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國防最高會議秘書處等為審計部呈送非常時期京外中央各機關推行就地審計制度辦法施行細則並以四川省審計處在未成立前所有該管區域內中央各機關事後審計事務擬暫歸本部辦理一案函達查照轉陳核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5/2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審計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5/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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