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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時期公務員因公傷病核給醫藥費暫行辦法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有關監察考試兩院請訂定公務員因舒致疾核給醫藥費辦法及公務員因病亡故核給埋殮費辦法哆查照轉陳一案業擬法制財政兩專門委員會擇告審查結果並奉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照審查意見辦理復請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1/0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褒卹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1/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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