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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時期公務員因公傷病核給醫藥費暫行辦法

行政院呈國民政府為據陳調元等呈江漢工程局范熙績積勞逝世後向該局借支醫藥及棺殮費無法籌還請予核銷一案除表葬費交水利委員會核辦外醫藥費擬准核銷請鑒核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0/3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褒卹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0/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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