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黃花岡殉國烈士家族撫卹條例及給款補充條例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有關廣西省政府呈請核定黃花岡烈士卹金終止年限一案經送撫委會核議以中央已規定辦法如子女已成年而有其他遺族者得依順序由其妻或父母受領該省府所陳困難情形可援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1/2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褒卹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11/2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