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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辦理盜匪案件考績暫行條例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有關呈為奉令公布縣長辦理盜匪案件考績暫行條例經查明該條例前由國民政府公布此次修正應否先將原條例廢止再行由院公布請示遵指令原條例業經明令發止仰即由院查照公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7/2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績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7/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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