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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俸給法(四)

國民政府訓令直轄各機關有關主計處呈報會同銓敘部召集各院部會會商酌定暫行文官官等官俸表補充辦法三項請核准通令飭遵等情並據文官處轉陳准考試院函據銓敘部等訓令通飭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3/3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俸給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3/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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