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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俸給法(四)

國民政府訓令文官處為據考試院呈據銓敘部呈擬暫行文官官等官俸表施行後各機關舊有人員敘支俸辦法三項周屬妥洽轉呈鑒核准予備案並通令各機關飭屬遵照一案應准照辦令仰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10/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俸給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10/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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