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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俸給法(三)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有關呈據軍政部呈為所屬各部隊機關官兵俸給係照舊陸軍給予辦理核與現行文官俸給相差甚遠在未實行增改武官俸額以前擬請仍照原案辦理轉請鑒核指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1/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俸給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1/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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