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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俸給法(一)

財政部長孫科函國民政府秘書處有關函復關於擬訂文官俸給表及審查各部職員等級表一案請自民國十七年一月實行在未實行新表以前所有各部職員俸給仍照現定額數支給以省手績請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7/11/0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俸給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27/11/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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