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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任用條例暨施行細則

國立中央研究院呈國民政府為奉令據考試院呈據銓敘部呈請通令各機關嗣後任用官吏須依照正式程序辦理又如遇所屬有經審定應降應免人員務即依照條例辦理各等因以本院職員與公務員任用條例所稱不同呈復鑒核轉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0/11/1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11/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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