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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十三)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有關函為據考試院呈送公務員考績法等草案經交行政院簽註意見法制組審查修改原則後於本會議決議三項分交考試院立法院辦理並飭行政院知照一案訓令知照一案奉批令考試立法兩院遵辦並令行政院知照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8/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8/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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