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公務人員任用法(十二)

監察院呈國民政府為據審計部呈請擬定公務員任用送審期限及其支給薪俸暫行辦法准予備案一案理合具文轉呈請鑒核准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12/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12/0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