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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十一)

國民政府訓令立法院行政院考試院有關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函為考試行政兩院會函送現任軍用文職人員登記條例草案同條例原則草案及軍用文職人員轉任普通公務員審定資格級俸條例草案同條例原則草案一案送請查照等情經提會決議原則通過交立法院審議錄案函達查照轉交立法院審議並令考試行政兩院知照一案訓令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10/3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10/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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