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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六)

銓敘部函擬任公務員之所任擬任職務不能算為曾任年資,公務員任用法修正與施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7/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相關人員
    孫科;戴傳賢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8/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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