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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陸海空軍總司令部考試院有呈為擬將該部各處由文學校出身之現任公務員援照黨務工作人員甄別成案由部自行甄別送府銓敘分別發給証考經國民政府令決議由部自行甄別會核後由本府交考試院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5/3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5/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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