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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考試院行政院有關行政院亞據實業部呈報報遵經昭集指定各部長會同審查前工商部所呈銓敘案參酌各部情形議定一般辦法三項並各附說明書經提出本院國務會議決議辦法三項請鑒核一案所決議交考試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1/2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1/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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