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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官任用條例(二)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考試院有關據呈為據內政銓敘部呈以會同兩部擬訂警察官任用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請轉呈公布施行並請將邊遠省分及縣政府以下警察官適用警察官任用條例暫行變通辦法予以廢止等情轉呈鑒核施行一案指令分別照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4/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4/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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