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警察官任用條例(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處有關中央政治委員會函為據行政院函以內政部呈稱警察官任用條例適用困難經銓敘部會商擬具修正草案一案經交內政法制兩餄門委員會審查結果認為修改要旨大致尚屬妥洽請交立法院審議等一案奉批照辦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4/2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7/04/2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