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警察官任用條例(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有關中央政治會議函為前據行政院函送修正警察官任用法草案及原則經交法制組審查茲據報告審查結果復經本會議決議通過函請查照令飭立法院遵照辦理等一案奉批令立法院遵辦等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3/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3/2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