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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任用法規(五)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考試院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有關張繼傅汝霖兩委員提議關於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四省流亡在外之人才應令行政院籌設妥減辦法分發各行省任用一案經決議交行政考試兩院安議辦法一案奉諭照辦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4/1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4/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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