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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關官員任用法令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軍事委員會函送軍政部所屬各工廠工人補用辦法奉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修正通過函請查照轉陳令飭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1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0/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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