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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務人員從事司法工作考試法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處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准函奉交行政司法兩院遵令會商黨部工作人員從事司法工作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各省以正缺推檢任用所需經費一案遵經會商擬定辦法三項一案經陳奉決議通過除函復中央執行委員會外函復查照轉陳分別飭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10/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10/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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