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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務人員從事司法工作考試法

司法院長居正行政院長蔣中正會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奉令會商關於黨部工作人員從事司法工作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各省以正缺推檢任用所需經費一案遵經會商擬定辦法三項復請鑒核轉送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核定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9/2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9/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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