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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法(四)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函國民政府為據考試院呈請將考試法修正四點彙列清冊及各原案降件請交立法院審議等情經本會議決議交立法院審議抄檢原呈清冊及全國考銓會議原提案函達查照交立法院審議並飭考試院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03/1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3/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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