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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法(四)

國民政府指令考試院為據呈奉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抄發考試及格人員分發邊遠省區服務暫行辦法及考試及格人員分發邊遠省區旅費及治裝費表函達查照辦理茲依照奉發暫行辦法第七項之規定繕具該項暫行辦法及附表請核准施行等情應准照辦並候函達中央政治會議暨轉知行政院查照指令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8/1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8/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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