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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法(四)

國民政府指令考試院為據呈擬於高等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規程內增加分發邊遠省區及酌給津貼辦法條文繕具修正高等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規程草案及考試及格人員分發邊遠省區津貼表草案等情經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並已另令飭知指令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6/2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6/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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