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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務人員考試條例(四 )

考試院長戴傳賢呈國民政府為據銓敘部呈為依照東北流亡公務員銓敘資格補救辦法第三項擬具甄別証書格式呈請鑒核備案並請轉呈核准折半減收証書費一案轉呈鑒核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9/2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9/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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