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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務人員考試條例(三)

考試院長戴傳賢呈國民政府為據考選委員會呈為擬議縣長考試辦法擬先請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解釋縣長考試原則第二條條文轉陳鑒核俯賜轉函中央政治會議查核解釋俾便轉飭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1/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1/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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