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地方公務人員考試條例(一)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法制局有關內政部呈送地方行政人員訓練考試任用獎懲各項條例請鑒核施行奉諭交法制局審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5/3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5/3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